各位:
是否有工程师遇到过这样的需求:
1.通过新建规则,规划警报命名规则为“业务监控-(具体业务)”或“系统监控-(具体系统)”警报实例如下:
2.对于“业务监控-”与“系统监控-”两类警报需要发送给不同的管理员;
3.通过订阅条件“名为特定的”设置“名为 ‘业务监控%’”如下图所示
4.但结果却无法发出邮件通知;
5.请问这中间有什么问题吗?针对该需求,有什么方法?
PS已测试过订户和通道无误,因为将订阅条件修改为发送严重警报,可以成功发送。
但是很奇怪的是,默认的监视器如“内存%”却可以成功发出邮件通知,如下图所示。